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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賬單

14年前那個風雨交加的夜晚,我眾叛親離,跟著深愛的你到深圳做了打工妹。貧窮的你落榜後除了生病的母親、衰弱的父親和那半間破瓦屋,就剩下我了。記得當初來深圳打工的路費用的也是我做一個月民辦老師的工資。我所受的苦都是為了今生能與你長相守。
    或許,我的眼光不錯,你是很棒的。10年後的今天,當我家所有的人鬆了一口氣,原諒我沒嫁錯郎的時候,有了車、有了別墅的你卻在直言不諱地對我說,你找到了「心靈知音」,如果我願意解除婚姻的話,財產、孩子都給我;否則你背叛我,我不能有怨言。
    我笑了,說3天後給你答覆。
    3天後,我開列了一張婚姻的清單給你過目:
    1,婚姻10年,你穿舊了3套睡衣,穿壞了4雙拖鞋,踏破了21雙皮鞋。破的皮鞋最多,因為你在外面掙錢所花的時間多,所以會有「心靈知音」看上成功的你。
    2、婚姻10年,我穿舊了10套睡衣、著爛了11雙拖鞋、踏壞了16雙皮鞋。我破的拖鞋和皮鞋都多,是因為我照顧家和孩子的時間比你多,出外面和你並肩戰鬥的時間也不少,因此操勞的我成了沒有新鮮感的「黃臉婆」。
    3、婚姻10年,常青樹的你升值X倍,離婚後,從深圳排到杭州那麼多的美女等著「成功人士、成熟有品位」的你挑選。
    4、婚姻10年,青春快逝的我貶值了10000倍;實話實說,離婚了我再婚的機會是1%,年老的我看不上和我年齡相近的男人,而除非太差,一般的男人是不願意娶一個帶著孩子的中年女人的。
    5、婚姻10年,繁忙的你只燒過26次飯給我吃。
    6、婚姻10年,忙碌的我一年365天,日日三餐,做好飯給你吃。
    7、婚姻10年,生一個孩子,我用了10個月,養、育、教了10年。
    8、婚姻10年,生一個孩子,你用了10分鐘,給了他一個姓。
    9、婚姻10年,我和你父母和睦相處,沒有一句高聲的話語。
    10、婚姻10年,你一直不肯原諒愛女心切的我的父母,沒有叫過一聲爸爸媽媽。貧窮時你說我爸爸媽媽不會應答你,你堅決不肯叫;有錢後說不再怕他們了而不叫。難道你願意自己的女兒在能夠選擇的時候去選擇貧窮嗎?希望女兒富足,這是人之常情呀!
    親愛的,如果你看了上面的婚姻總結,能夠用眼睛看著我說離婚的話,我成全你的心願。你什麼時間跟我說都可以,我答應和你離婚。
    只是,我等了你一年,你都沒有再提離婚這件事。變得早回家、勤炒菜、會拖地的你不是將功贖罪吧?或許,因為,有良心的人居多,所以這世界上還是房子比監獄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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